宠物死了去哪了?
宠物医院不会告诉你它们尸体最后的归宿,宠物医院没有资格处置宠物的尸体,根据《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》第九条 申请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: (一)有固定的动物诊疗场所; (二)有必要的卫生设施、设备; (三)能够依法取得所需的技术资料、文件; (四)有与其开展的诊疗活动相适应的医疗器械和药品; (五)有与其开办机构相应数量和质量的专职卫生技术人员。 根据上述规定,医疗机构如果没有《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》是不可以从事任何动物诊疗活动的。而死亡动物的处理属于兽医部门的职责范畴,根据《动物防疫法》第57条规定: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兽医部门的要求,对患有人畜共患病原体感染的死畜进行无害化处理,并对处理情况进行记录备案。
医疗机在处理病死的宠物时,必须经过严格消毒,并在兽医的指导下进行,否则有可能造成疫病传播。 对于普通市民饲养的宠物,如果无疾病,则正常老死(自然死亡)或中毒死亡以及突发疾病死亡后,一般由主人自己找地方掩埋或者焚烧等处理掉。
但如果是传染病死者,例如狂犬病死亡的犬要深埋处理,同时喷洒消毒剂灭源。死于其他传染病的犬也要严格进行消毒处理后才能被掩埋。 而如果是在宠物医院等被毒死的猫狗等,则由医院和医务人员负责把尸体送到有关部门进行处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