深圳训练狗的地方吗?
近年来动物攻击人事件时有发生,特别是犬类动物,是动物攻击的重灾区。为了有效控制管理,保障城市市民安全,深圳计划立法,对禁止饲养的危险犬进行规定。
据悉,市城管局目前正在起草《特区养犬管理条例(修订稿)》。拟将本市禁养犬设定为“世界犬业联盟”颁布的19类危险犬以及体重超过50公斤、具有较强攻击性的犬类。禁养犬种类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。
市城管局法规处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:“目前的管理条例是从98年开始实施,条例当中对禁养犬的种类没有做一个具体的规定,因此在实际的操作过程当中,对于管理的强制性和可操作性不是很强,也受到了一定的制约。新条例当中,增加了禁养犬种的种类,而且更加的规范化、标准化和国际化,同时在后面规定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的调整,也保持了法律一个延续性和时代性。”
据了解,2006年该条例也修订过一次,禁止饲养危险犬类列举了包括藏獒、狼狗等6类,而新修订的草案将犬种扩大到19类国际危险犬类。对此,市城管局法规处处长江小雄表示:“因为从这几年的办理犬证当中,每年我们都会接到很多投诉。很多问题犬,像法国斗牛犬、比格等犬类投诉特别多。也出于对市民生命人身财产的安全考虑,列入禁养犬的范围。”
同时,新条例还对犬只外出的防护措施、携带者应当履行的义务、养犬者不得携带犬只进入的场所及可进入的场所等均做出明确规定。江小雄:“除了应当佩戴犬牌、系 leash以外,增加加戴口套的防护措施,尽量防止犬只通过口鼻人传播。还有增加犬龄、犬只的体重等限制措施,尽量消除犬只侵害人的隐患。”
目前该条例修订稿正在市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,后续还将进行公众意见征集、专家评估等程序后才能颁布实施。据悉,该条例将适用于特区内,大鹏新区由于属非城市化地区,在条例实施的初期阶段不纳入适用区域。